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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将建国内首个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2005-06-01 字体:【大】 【中】 【小】

预计9月投产年处理5万吨危险废物 广州深圳江门也将续建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国内首个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日前在广州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预计于今年9月可开始处理废物。省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该项目将建于惠州,建成后,每年可以为惠州、东莞、佛山、河源、汕尾5市减少各类危险废物5万吨。

据悉,该协议是广东省环保局广东东寰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与深圳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签署的。该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广东省辖下五个地区,包括惠州、东莞、佛山、河源和汕尾的危险废物(含惠州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将建于惠州,处理工艺包括焚烧和安全填埋,总设计年处理量达5万吨。

项目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处理危险废物为主要任务,预计于今年九月中开始接收废物,而不同的处理系统将按个别进度陆续建成投入服务。根据废物的来源和数量,第二阶段的业务将逐步开展至包括重金属废物、废溶剂、废电子和电器用品的回收利用。

省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是国家环保总局去年提出的31个重点发展的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之一,也是广东省首个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重点项目。

该中心将采用焚烧安全填埋等工艺,逐步开展对包括重金属废物、废溶剂、废电子和电器用品等各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该中心同时也将成为广东省内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示范基地、技术研发基地、生态保护基地与宣传教育基地。

环保专家介绍,危险废物主要指化工、电镀等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其中含有大量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有机物和重金属,如不经过特殊处理排出将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根据广东省政府日前颁布实施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广东将投资26亿元,在广州、惠州、深圳、江门建设4座危险废物处理基地,对4市以及周边城市的化工、电镀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总处置规模达每年5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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