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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实施意见 统筹推进标准化工作 建设标准强省

  2022-08-08 字体:【大】 【中】 【小】

8月3日,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明确了近一段时期陕西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意见》提出成立由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陕西省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全省标准化工作;各部门要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建设标准强省,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支撑。

出台《实施意见》是陕西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发挥好标准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积极探索富有陕西特色的标准化发展路径,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推动陕西经济提质增效的重大部署。

面对陕西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实施意见》10个章节36条举措,瞄准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治理效能,对标准化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

围绕打造“中西部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标杆”的总纲领,《实施意见》提出两个发展目标。一是到2025年,标准强省战略取得显著成效,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标杆,包含实现全域标准化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标准化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5个具体目标。二是到2035年,标准强省战略深度实施,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特色鲜明、创新引领、科学完备、协调衔接、国际接轨的陕西标准体系更加健全。

围绕服务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的两个维度,《实施意见》重点部署了8个方面任务: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融互促,支撑西部创新高地建设;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增强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城乡建设标准化进程,建设高品质城乡生活新空间;推进民生保障标准化发展,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加强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标准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高标准化治理效能;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对接国家战略、聚焦重点方向、着眼民生需求,《实施意见》一共设置了12个专栏工程,提出了相应的110项重点任务,涉及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城镇化建设、标准化人才培养等领域。

同时,《实施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配套政策、法治保障、考核评估5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全省标准化工作。

资金保障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标准化工作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标准化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

配套政策方面,各地各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通过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标准化工作。设立陕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对实施效益显著、具有重大贡献的标准化项目给予奖励。

法治保障方面,推动做好《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有地方标准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推进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标准化专家管理办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修订工作。

考核评估方面,推动标准化工作考核纳入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陕西省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实施意见》的跟踪调度和执行情况分析,定期评估效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实施意见》的颁布,标志着陕西省标准化工作又迈上一个更高台阶,对加快实现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引领产业优化升级、支撑高效能治理、促进高水平开放、保障高品质生活,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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