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多次改革和完善,以及对经济发展、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等因素进行长期观察调研后,我国第二大税种——消费税有了最新消息。 12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指出,目前消费税相关改革要求已经落实,立法条件成熟。国务院将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待消费税法正式实施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消费税是调节税种,对生产和消费行为具有重要调节职能。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调整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并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被列入征收税目的消费品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等15项。 其中,涂料征税限于生产和进口两个环节,征收对象主要是委托加工和进口涂料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消费税率为4%,对涂料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换句话说,涂料运输公司、涂装企业、涂料原材料生产企业都不征收消费税。 记者注意到,我国首个消费税征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自开征以来,消费税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4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而在2014年的消费税改中,涂料首次被纳入征税范围。 2015年1月26日,国家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通知”还特别指出,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但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对涂料征收消费税最初是由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提出的。环保部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已有数年,绿色税收是环境经济政策的一部分,涂料作为化工产业链中与终端市场紧密相关的产业,难逃“被征”命运。 对于涂料被征收消费税一事,曾有分析指出,由于涂料行业的分散性,生产的不规范性和监管的缺位,征税的可控性不强,管控难度极大,征税的结果是只能向少量有规模的规范企业征税,而大量不规范企业很难征收。由于纳税与否直接导致了较大的成本差异,规范企业的竞争力会下降,只能选择性地退出部分市场,让位于那些因不纳税而具备成本优势的企业,结果可能阻断或延缓行业整合的进程,使一些无规模、高污染的企业获得了比以往更大的生存空间,行业再次出现更大的混乱无序状态,出现这种结果,不但不能达到降低排放的目的,甚至有可能使征税后的排放比税前更高。 因此,建议在执行消费税相关条例和法规的同时,质检、工商和税务部门加强检测结果监督力度,力求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此外,《征求意见稿》指出,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委托加工的涂料等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进口的涂料等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一日、三日和五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因此消费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日,在此之前,公众可以通过国家财政部官网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共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的完善和制定。从目前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的正式出台已经指日可待。 消费税目税率表 税目 | 税率 | 生产(进口)环节 | 批发环节 | 零售环节 | 一、烟 |
| 1.卷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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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类卷烟 | 56%加0.003元/支 | 11%加0.005元/支 |
| (2)乙类卷烟 | 36%加0.003元/支 |
| 2.雪茄烟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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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烟丝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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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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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白酒 |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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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黄酒 | 24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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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啤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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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类啤酒 | 25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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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类啤酒 | 22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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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酒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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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高档化妆品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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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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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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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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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鞭炮焰火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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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成品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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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汽油 | 1.52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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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柴油 | 1.2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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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航空煤油 | 1.2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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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石脑油 | 1.52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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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溶剂油 | 1.52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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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润滑油 | 1.52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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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燃料油 | 1.2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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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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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气缸容量250毫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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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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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小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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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乘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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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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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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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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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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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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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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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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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轻型商用客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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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超豪华小汽车 | 按子税目1和子税目2的规定征收 |
| 10% |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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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高档手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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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游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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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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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实木地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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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电池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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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涂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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